一、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受理举报范围:
1.针对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对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倡、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举报,纪检监察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四、纪检监察组举报联系方式:
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电话:0374-2965037,邮箱:zyjjjjz0126.com,来人来信举报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A座六楼0617-2房间、邮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