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部署,促进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整理了关于许昌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九问九答。
1、国家为什么要实施“双减”?
“双减”是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培训行业野蛮生长,形成了另外一个教育体系,功利主义倾向严重,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学校教育体系产生强力冲击;培训机构炒作渲染焦虑,裹挟全社会被动参与,收取高额费用,严重降低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哪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监管?
从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艺术表演类以及与文化艺术相关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3、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登记吗?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同级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机构名称一般表述为“许昌市XX县(市、区)XX培训机构”、“许昌市XX县(市、区)XX培训中心”等,体现行政区域和培训门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县(市、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举报电话:
禹州市文广旅局:8259616
长葛市文广旅局:6011759
鄢陵县文广旅局:7121057
襄城县文广旅局:2711097
魏都区文广旅局:5056706
建安区文广旅局:5119606
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3375299
经开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8581653
东城区文旅体局:2952359